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所有货款一律转账方式结算。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0)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8-01 —— 2028-07-31 五、服务地点
青山桥镇、流沙河镇、************中学、紫金、长郡沩东、城北等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学校收货查验质量、点数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验收或结算凭据。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乙方提供的印刷品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内容无误,材质无误,纸张平滑,墨色均匀,页码正确,尺寸划一,装订整齐,包装结实,标签准确。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学校的要求,及时将订购的作业本送达到校。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标准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成果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也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2.乙方保证提交给甲方的工作成果未侵犯第三人权利,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侵权责任及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合同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均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的诉求,否则由此产生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承担后有权向乙方追索。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质量、计价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5.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出的发票和送货单进行检查和审核。
6.甲方有权通知单位财务部门拒付不合理的印刷业务发票费用。
7.******学校单位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8.******学校单位。
9.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征订业务,协调乙方与委印单位关系,指导业务等。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当向采购单位履行投标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服务和承诺。
5.乙方应当优先安排甲方的印刷业务。
6.乙方应当及时、如实记录甲方的印刷业务发生情况。
7.乙方应当确保印刷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采购单位的要求,并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府的检查。
8.乙方应当按采购单位的业务情况逐笔进行结算汇总,并按流程与采购单位进行结算。
9.******学校,并负担其运杂费。
10.如征订数与招标暂估数量有差距,需增、减作业本数量,由乙方负责调整并及时足额送达,产生的运杂劳务费由乙方自负。
11.******学校按实际学生用量结算,厂内积压由乙方负责。
12.乙方负责征订会议等费用。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一方擅自修改合同或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给对方。
4.合同履行期满前,视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积极和甲方对接,如甲方因工作需要,乙方在合同终止前积极配合甲方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5.乙方不得将合同内容转包、分包给第三人,违法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乙方应按约定的期限交货,如确属乙方责任未能按期完成,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计付印刷费5%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印刷费中扣减。
7.若乙方迟延交货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8.如因乙方印刷质量问题造成委印方损失,影响教育教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并解除其合同。
9.如乙方在印刷过程中出现错印、漏印等情况,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10.如乙方在印刷过程中,擅自在作业本上印刷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商业性质的广告内容,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或累计发生三次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11.委印方交付乙方印刷的资料及稿件,印刷后应全部退还给委印方,如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定点印刷厂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后第一次通知警告;第二次取消定点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与宁乡教育系统作业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活动。
(1)不按投标承诺价格结算的;
(2)因印刷质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原因被投诉的;
(3)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省级、市级市场监管局质量检验部门或甲方进行的产品质量抽查送检过程中,发现与招标文件所规定标准不一致的情况。
(5******学校,若对所提供的产品提出投诉,并经核实确认投诉内容真实有效。
13.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取消乙方定点单位资格:
(1)乙方有严重的违约行为。
(2)服务质量低劣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拒不履行义务的。
14.******学校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下轮参加投招资格。
15.因一方违约而引起诉讼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1.成本补偿:本项目无成本补偿。
2.风险分担约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风险由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互不分担。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5.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6.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2.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有重大违法行为,守法方单方面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必须终止合同时,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实际行动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达成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约定的解除情况,则本合同解除。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乙方与委印方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发生争议,由甲方协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鉴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5.补充合同或协议及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