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东山县南部景区提升工程(一期)智能化设备等物品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东山县南部景区提升工程(一期)智能化设备等物品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 DXGC-2025-012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31517.92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315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最高限价(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东山县南部景区提升工程(一期)智能化设备等物品采购项目 | 1.00 | 731517.92 | 731500.00 | 项 | 工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制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7.1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6日每天08:30~12:00时,14:30~17:30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址: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将完整报名材料发送******需电话提醒。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
7.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3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应于2025年3月27日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天诚丽景二栋一单元1302场地借用(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谈判时间:2025年3月27日10:00时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谈判地点: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天诚丽景二栋一单元1302场地借用(开标地点),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13、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石铺村石坛路52-1号
联系人:小涂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5楼)
项目联系人:周工、赖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