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22]FJYT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古田县中心城区市政路灯与夜景照明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商务评分项及“招标内容及要求”更正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03 10:00:00,更正为:2025-04-07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4-03 10:00:00,更正为:2025-04-07 10:00:00。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小兰,更正为:小陈。
一、对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的商务项中“B4、施工人员投保”作如下修改:
供应商已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购买100万及以上保额的意外保险(包括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的得3分。注:已购买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单据正本复印件及保险承保明细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修改为: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人员购买100万及以上保额的意外保险(包括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且须承诺未及时购买保险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须针对此项内容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的本项不得分。得3分。
二、对招标文件第五章“四、其他事项”中的“2.其他”作如下修改:
1、报价要求 1.1、本项目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下浮率报价,且下浮后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1-K)(K指下浮率)+暂列金额,下浮率精确到整数位。 1.2、投标人根据自己填报的下浮率,换算成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精确到元。投标人在报价一览表中需备注投标下浮率,填写的报价须与下浮率换算金额一致。 1.3、各投标人须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分项报价(详细报价),分项报价的内容附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后面,分项报价的总和须与投标总价一致;《工程量清单》内容详见附件。 1.4、未按以上1-3点要求******委员会考虑各投标人投标总价的低于成本价因素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提供报价明细表(附后)及分项报价(附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提供的作业人数、作业量情况是否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2)是否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员工进行发放高温补贴。 (3)是否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员工进行发放法定节假日工资。 (4)是否按相关法律及规定依法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1.6.采购人有权增加或减少部分项目,并若因政策原因须取消部分或全部项目,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1.7.采购人如发书面通知催促中标人上报申请项目费用材料,若中标人超过一个月未提交的,采购人有权视为中标人放弃此项目的相关权益。
修改为:
1、报价要求 1.1、本项目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下浮率报价,且下浮后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1-K)(K指下浮率)+暂列金额,下浮率精确到整数位。 1.2、投标人根据自己的下浮率换算成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精确到元。投标人在开标(报价)一览表中填写投标总价,填写的投标总价须与下浮率换算金额一致。 1.3、中标人中标后须提供详细的报价清单(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分项报价),分项报价的总和须与投标总价一致;《工程量清单》内容详见附件。 1.4******委员会考虑各投标人投标总价低于成本价因素如下: (1)投标人提供的作业人数、作业量情况是否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2)是否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员工进行发放高温补贴。 (3)是否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员工进行发放法定节假日工资。 (4)是否按相关法律及规定依法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1.5.采购人有权增加或减少部分项目,并若因政策原因须取消部分或全部项目,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1.6.采购人如发书面通知催促中标人上报申请项目费用材料,若中标人超过一个月未提交的,采购人有权视为中标人放弃此项目的相关权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更正公告内容,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街道六一四中路八支二弄15号二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东城水岸)5幢8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