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东药南厂区02地块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备案。以沈西审批备字{2024}1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药南厂区02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39号。 2.工程规模: 工程:******居住、商业及园区配套工程等。(最终以规划部门审定面积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5年04月20日 开工至 2027年10月30日 竣工 |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 (2)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义务等。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6.其它要求:1、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如下: (1)EPC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施工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EPC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4)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注册在设计单位。(5)EPC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6)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3、外省企业须按照辽宁省建设厅《关于加强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16】1号)文件要求执行,必须到辽宁省建设厅办理入辽备案(信息报送单)。4、本项目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5、本项目所有标段兼投不兼中。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高大 | 姓名: | 高大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1012-768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中兴东路27-2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高大 | 联系人: | 于涛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于涛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