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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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2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009,177.71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陇片区一期)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报标人: ******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陇片区一期)于2025年3月10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更正如下: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中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现更正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中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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