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
******有限公司年拆解10000吨废旧发动机、5000吨废旧启动机、5000吨废旧发电机(扩建)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拆解10000吨废旧发动机、5000吨废旧启动机、5000吨废旧发电机(扩建)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旺村镇张荆河村西;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日期:自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4月21日(22个工作日);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吕炳峰,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