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排干土地经营权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8 | 工程名称 | 新民市排干土地经营权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 | 标段名称 | 新民市排干土地经营权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土地整治设计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1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3月24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 | 建设地点 | 新民市19处河道排干范围用地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有限公司 | 李洪涛 | 测绘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4 | 420000.000000元 | 31日历天 | 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乙级 | 89.8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李洪涛 | 潘亮 | 郭琳 | ||||||||
注册资格 | 测绘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土地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 | 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4 | ****** | ******2 | ||||||||
投标报价 | 420000.000000元 | 438000.000000元 | 3950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31日历天 | 31日历天 | 31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
企业资质 |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乙级 |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乙级 |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乙级 | ||||||||
评审得分 | 89.89 | 81.7 | 64.58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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