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扩建项目
地 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工业区)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阎总
联系电话:******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17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