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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狮子庙镇人民政府栾川县狮子庙镇野生连翘抚育项目-成交公告

栾川县狮子庙镇人民政府栾川县狮子庙镇野生连翘抚育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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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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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5-34
******人民政府栾川县狮子庙镇野生连翘抚育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栾川政采磋商(2025)0026号-1 本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栾川县福莱种植专业合作社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关镇幸福路橡树公馆2号楼415室 1,384,500.00 评审总得分:92.83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人民政府栾川县狮子庙镇野生连翘抚育项目 本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0 日历天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谦,米银法,杨兴(业主)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的标准由成交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15,84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栾川县狮子庙镇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 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九都西路西元国际 19-1408
联系人:都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都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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