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吴兴区南塘漾单元02-02C号地块3号楼改造提升工程已 ******改革局以 2404-330502-04-01-79146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吴兴区南塘漾单元02-02C号地块3号楼改造提升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6000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 万元,本次招标建设规模:本次装修为地下一层至十三层电梯厅及两侧疏散楼梯间,一层大堂及公共卫生间,二层不含商业预留部分,三层至十三层全部,合计约10260平方米,建设地点: 北临中兴大道,东临西山漾公园,南临褚家滩路,西侧为规划河道(南塘漾单元02-02C地块)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安装、智能化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2257.1044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 1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必须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的企业 ;
? 3.5 【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牵头单位)( □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 3.8 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名,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4 月 10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 》(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 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7080/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10 日 9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7080/TPBidder/memberLogin) 。
7.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丝绸小镇环漾路2133号439室
联 系 人:冯逸琦
电 话:******
邮 箱:/
7.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州市长岛公园9号楼
联 系 人: 陈思思、潘晓波
电 话:******
邮 箱: /
******办公室
监督电话:******
7.4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
服务热线:0512-******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98
8.其他: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5年 3 月 14 日至2025年 3 月 19 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2025年 3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