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33010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东监理[2025]0303
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河东区大直沽片区城市更新大直沽中路氛围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模约为10530平方米,涉及建筑物最大单体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且小于20000平方米。最高高度小于50米,最大单体跨度小于27米。包含两部分工作内容,1、主题文化氛围提升:基于项目基底,对直沽中路进行主题氛围提升,此次项目初步新增入口牌坊、精神堡垒等主题装置,底商招牌提升改造约2250平方米,墙面楼体艺术彩绘约1980平方米,现状树木亮化约200棵,楼体轮廓点亮约3800米,现******居、路沿道旗等内容打造,整体提升街区氛围。2、现状基础提升:对现有人民生活基础条件进行提升,打造口袋公园约1800平方米,楼体墙面刷新约4500平方米,现有主题栏杆更换约330米等基础形象提升。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保修阶段。总投资额16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5年04月19日 至 2027年05月0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5年04月19日 至 2025年05月0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5年05月02日 至 2027年05月0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韩韬远(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5号202室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张超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秋苓(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大厦A座西侧3层
邮政编码:300392 联系人:付嘉晖、孙禄 电话:******-6031
传 真:******-6031 日期:2025年03月2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张超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5号202室
******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孙涛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河东区大直沽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已由 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东审投备案〔2025]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21704 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257363万元,自筹及其他资金:64341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806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 受******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0日 至 2025年03月26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6日16时00分。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大厦A座西侧3层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法定代表人:韩韬远(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5号202室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张超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秋苓(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大厦A座西侧3层
邮政编码:300392 联系人:付嘉晖、孙禄 电话:******-6031
传 真:******-6031 日期:2025年03月2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张超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5号202室
******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孙涛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