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 保证金金额:¥6,000.00 包合计:30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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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大足区南山翠屏景观提升概念性规划设计 | 300,000.00 元 | 1(项) | 300,000.00 元 |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5-03-25 12: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3-25 18:00:00(北京)
- 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 开户行:******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
- 账户名:******有限公司大足区分公司
- 账?号:************1332
- 注:请供应商按项目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须上传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一份。
- (一)交付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景观提升概念性规划设计工作。
- (二)交付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含工资、保险)、办公费、调研费、方案设计费、技术咨询费、审查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四)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大足区南山翠屏景观提升概念性规划设计全部工作,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若设计成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支付。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渝老师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办事处
- 联系人:毛老师
- 联系电话:******
附件:
03.21竞争性比选文件--大足区南山翠屏景观提升概念性规划设计.docx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