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智能网联汽车城配套产业厂房一期和二期 已由 ******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2-500106-04-01-870979)、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2-500106-04-01-9285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和二期EPC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沙坪坝青凤科创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27亩,总建筑面积约11.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及配套办公用房等。其中西永组团Aj01-20-1/04地块,占地面积约127亩,总建筑面积约51000平方米;西永组团Aj01-21-4/04地块,占地面积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67000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9459.2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协调、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全过程的设计技术服务;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设定的最高限价进行限额设计,设计应满足发包人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发包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完成各类评审会以发包人名义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2)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3)施工:完成发包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以及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4)EPC 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5)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一次性完成招标,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对每个项目的具体要求分批次实施。
2.5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施工工期: 285 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智能网联汽车城配套产业厂房二期须2025年6月10日达到企业设备入场条件(包括设备安装区域基础、地坪、维护等工程完工),2025年7月5日达到试运行条件,2025年8月30日整体完工并交付使用;智能网联汽车城配套产业厂房一期须2025年11月30日主体完工,达到企业设备入场条件,2026年1月31日整体完工并交付使用。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2)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3-31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4-01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16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服务中心) | 地址: | 重庆市沙坪坝区龙湖拉特芳斯2街区2栋0823 |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人: | 岑德凯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8000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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