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依据宜发改农经字〔2023〕1号等相关文件实施,资金来源地方专项债和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宜丰县茶产业振兴示范及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
标段一:本标段为茶叶种植基地新建工程项目,新建茶园面积612.4亩,包括清除地被植物、茶苗购置、人工栽植、灌溉设施、杀虫灯、标识牌、农用设施棚等。
标段二:本标段为茶叶种植基地改造工程建设性质,改造总面积218亩,包括茶园清理、茶苗购置、人工栽植、灌溉设施、杀虫灯、标识牌等。
2.4 项目总投资:6700万元;
本项目投资:标段一:******.93元;标段二:******.9元。
标段一:建设期60日历天、管护期3年、运营期20年。
标段二:建设期60日历天、管护期2年、运营期20年。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二个标段。
标段一:石市镇何家村、七都村、竹源村,基地面积612.4亩。
标段二:棠浦镇袁谢村,基地面积218亩。
2.8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地方专项债和建设单位自筹。
3.1 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种植及运营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农(副)产品或茶叶销售(批发)等相关内容。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乙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1 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佐证。
3.3.2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职称(市政或农业工程专业),以上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佐证。
3.3.3 运营经理: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的类似茶产业运营管理负责人的经验,并做出承诺。
3.3.4 种植生产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茶树技术管理经验,并做出承诺。
3.3.5 参与本项目人员要求本单位开标前三个月连续社保,提供盖有当地人社局章的社保记录作为佐证。
近三年(2022、2023、2024年)类似茶产业项目业绩一个,能证明投标人具有茶产业种植或技术管理及运营能力,提供业绩合同或协议;企业自有茶园的可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模板见附件)。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提供承诺函)。
3.7.1 拟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拟投标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须以承担项目种植及运营服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7.3 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标段但不能同时中标。如某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 按标段顺序优先授标。
3.7.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5年03月21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eb/)网站登录其他类型端口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注:投标人可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eb/)其他端口自行下载获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补充通知等资料;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和查看网上发布的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信息,由于关注查看不及时的,后果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1日1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到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农村局
地 址:宜春市宜丰县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上高大道12号八九七创业园1017室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