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新建12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新建12000头现代牧业科技示范园区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四合乡永合村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2m2,建设牛舍22栋,挤奶厅2栋;饲料区建设青贮窖5栋,精料库1栋,干草库2栋;无害化处理区包括固液分离间1座、好氧发酵间1座、氧化塘6座;生活区包括综合楼、食堂、宿舍、门卫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共计277212.56m2。本项目年存栏奶牛12000头,其中成母牛7200头,后备牛4800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