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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庄镇污水管网改善提升工程采购公告

宋庄镇污水管网改善提升工程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
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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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宋庄镇污水管网改善提升工程 JSZC-320707-JHHH-C2025-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07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7-JHHH-C2025-0003 

项目名称:宋庄镇污水管网改善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2323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6.2323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宋庄镇污水管网改善提升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4年0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磋商过程(含磋商、异议投诉等);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磋商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9.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07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4-07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开标室1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有二次(最后)报价环节。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等待后续磋商、报价、答疑澄清等提示。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造成非实质性响应,责任自负。

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采购文件中不一致,请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如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电子采购说明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html

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宁波路1号

联系人:张局长

联系电话: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海晟新寓AB号楼B202室

联系人:王丽君

联系电话: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君

电话:0518-******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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