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采购项目名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XCG-******0003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有限公司是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文件规定的******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本项目符合《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17】1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第一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综上所述,故本项目申请采用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中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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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 | ****** |
为了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管理局(湘卫医发【2010】79号)文件的规定,须就******医院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
******有限公司
2、供应商所在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北山镇北山村万古岭
(三)本公示期限
从2025-03-21至2025-03-28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时间:2025年3月17日
2、专家成员名单:王群、许海兵、郑小华
3、论证意见:
******有限公司是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文件规定的******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本项目符合《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17】1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第一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比较市场同类项目,本项目预算合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 址:宁乡市玉潭镇一环西路209号
联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居1栋5楼
联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办公室
******财政局413
联系 人:石林
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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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列表:
2025 年3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