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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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开启时间 | |
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企业业绩和雄厚的资金实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5)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6)质量员1人:须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9)资料员1人:须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做入投标文件。(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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