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事务中心卫东区机关大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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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平卫采磋商-2025-6 | |||||||||||||||
******事务中心卫东区机关大院安保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504,000.00元 | |||||||||||||||
最高限价:504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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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事务中心卫东区机关大院安保服务项目; ******事务中心卫东区机关大院安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服务周期:12个月;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服务质量要求: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5.7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验收。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现场网上查询,若有不良记录,取消其投标资格。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3月21日 至 2025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3.方式: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1)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卫东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2落实豫财办【2020】33号文要求; 2.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办公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N168208 4.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事务中心 | |||||||||||||||
地址:平顶山卫东区建设路与东安路交叉口 | |||||||||||||||
联系人:徐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红专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名门国际中心21层 | |||||||||||||||
联系人:张先生 王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王女士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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