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2025年翠庭新苑老旧小区改造楼房本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2025年翠庭新苑老旧小区改造楼房本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改革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2025年北辰二区、翠庭新苑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萨经发发〔2025〕25号;
******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2025年北辰二区、翠庭新苑老旧小区改造楼房本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萨经发发〔2025〕27号。
1.4招 标 人:******服务中心
1.5项目业主:******服务中心
1.6资金来源:******居民出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2025年翠庭新苑老旧小区改造楼房本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SZSG0505G************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萨尔图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分别为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2025年北辰二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房本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2025年翠庭新苑老旧小区改造楼房本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2025年利民苑1-0号楼、沁园春老旧小区改造楼房本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上所有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SZSG0505G************
2.5建设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翠庭新苑。
2.6建设规模:
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概况:
主要工程量
1、道路部分:翠庭新苑小区拆除水泥混凝土路面2102平方米;拆除荷兰砖上车铺装9139平方米;拆除荷兰砖人行铺装62平方米;拆除花岗岩上车铺装1783平方米;拆除石材路缘石1168米;拆除石材路侧石14米;拆除石材平缘石77米;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5018平方米;新建荷兰砖上车铺装4220米;新建花岗岩上车铺装1783平方米;新建荷兰砖人行铺装1404平方米;新建石材路缘石1491米;新建石材平缘石294米;新建石材路侧石277米;检查井加固171个;雨水口加固41个;热熔标线15平方米。
2、铺装部分:翠庭新苑小区拆除灰色荷兰砖360平方米;拆除路侧石75米;新建砖红色荷兰砖300平方米;新建花岗岩路侧石130米;新建分类垃圾箱铺装24平方米。
3、景观小品部分:翠庭新苑小区拆除围栏360米;拆除凉亭4座;拆除自行车篷1个;拆除智能门禁1组;拆除一桌四凳7组;拆除花池150米;拆除垃圾箱5个;拆除健身器材16个;拆除宣传栏2个;新建凉亭3座;新建围栏145米;新建车棚1个;新建健身器材7个;新建一桌四凳3组;新建人行门2个;新建环保分类垃圾箱16个;新建智能门禁3处;新建U形挡车杆24个。
4、绿化部分:翠庭新苑小区栽植山杏21株;栽植莓叶萎陵菜950平方米。
5、燃气外网:翠庭新苑新建燃气钢管1530米、阀门75个;过路钢管顶进20米。
6、给水外网:翠庭新苑拆除更换给水PE管1368米,其中定向钻施工66米;拆除并新建阀门井14座、水表井3座、消火栓井9座;新增阀门27个、水表3组、室外消火栓9套、消火栓围栏32米;带压开口2处。
7、污水外网:翠庭新苑拆除并更换排水铸铁管969米;拆除并新建污水检查井90座、化粪池4座;污水管道清淤59米。
⑧雨水外网:北辰二区拆除原雨水管线1273米;新建雨水铸铁管947米、混凝土管326米;拆除原雨水井38座,新建雨水井47座;拆除并新建雨水口45座。翠庭新苑拆除原雨水管线728米;新建雨水铸铁管669米、混凝土管59米;拆除并新建雨水井29座、雨水口41座。
8、供热外网:翠庭新苑拆除更换采暖预制保温管5462.1米;拆除原有阀门井50座;新建钢制阀门井49座、混凝土阀门井1座;更换阀门721个;更换铁箱12个;破坏恢复散水172平方米、台阶96平方米、楼梯间水泥地面145平方米。
9、电气外网:翠庭新苑拆除原有摄像头4台,新建摄像头21台;拆除原有配电箱1台,新建配电箱7台;更换原有监控室配套设备;拆除原有监控电气配管159.25米,新建监控电气配管1944.06米;拆除原有监控电源电缆93.02米,新建监控电源电缆652.66米;拆除原有监控用配线及光缆266.47米,新建监控用配线及光缆2875.43米;拆除原有监控手孔井4座,新建监控手孔井26座;拆除原有路灯23套,新建路灯33套、路灯控制柜1台;拆除并新建路灯电源电缆685.83米;拆除原有通信用镀锌钢管1030米,新建通信用镀锌钢管1030米;新建通信用2孔PE管367米;拆除原有通信手孔井19座,新建通讯手孔井56座;车辆门禁电气新建电缆保护管145米,电力电缆154.78米。
楼本体工程概况:
主要工程量
1、土建部分:翠庭新苑小区建筑外墙保温层15308.97平方米;外墙涂料粉刷23270平方米;屋面防水改造5454.66平方米;楼梯间粉刷9060.43平方米;楼梯扶手刷漆873.16米;楼梯扶手更换218.29米;更换门73.08平方米;更换窗201.6平方米。
2、室内燃气设备改造部分:翠庭新苑拆除更换燃气自闭阀291个、燃气表291块、燃气报警器291个、金属软管291根、表后三通175个、单嘴阀175个。
3、给排水管线改造部分:翠庭新苑拆除更换给水PP-R管1791米、阀门131个、铸铁管488米、坐便器122组;拆除更换立管包封122平方米;地砖破坏恢复266平方米;墙砖破坏恢复244平方米;石膏板吊顶破坏恢复2533平方米;集成吊顶破坏恢复375平方米。
4、电气改造部分:翠庭新苑拆除更换声控灯110套、电气配管2994.3米、电线4936.22米;新建金属线槽2129米;拆除更换电源箱28台;安装电表29台;拆除更换电子门对讲主机29台、电子门对接分机176台。
上述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合同估算价: 2757.92 万元。
2.8计划工期: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11月30日,227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1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条件如下: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本标段楼房本体部分核定项目经理应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配套基础设施部分项目经理应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综合以上情况,本标段项目经理要求如下:
(1)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出具任命书。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3.1.5 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
(1)信用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navPage=0)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1.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 。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需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按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中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施工员:2名,安全员:3名,质量员:2名,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1名。(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章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否决投标情形见附件1:否决投标条件。
(5)投标人将资格要求中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指定位置,未明确指定位置的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要求证明材料不许有涂抹、遮盖,能清晰明确看到内容,否则视作该材料无效,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 年 03 月 21 日00:00至 2025 年 03 月 28 日00:00。(5个工作日)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3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4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评定分离 ,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价格定标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 标 ******服务中心
地 址: 大庆市萨尔图区政府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459-******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9-******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0
11.4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市萨尔图区******建设局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政府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