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泰山路沙河桥专项(特殊)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5-47 | |||||||||||
******服务中心泰山路沙河桥专项(特殊)检测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62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对泰山路沙河桥专项、特殊检测,主要进行外观检查(桥梁基本几何尺寸调查、桥面系构造检查、结构部件检查、支座检查、拉索检查、附属设施检查)、构件材质状况检测(混凝土强度检测、混凝土碳化深度检测、混凝土缺陷检测、钢筋锈蚀电位检测、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检测)、专项检测(桥梁线形检测、拱轴线测试、索力检测、吊杆锚头检测、水下基础构件检测、水下基础承载能力验算)。其他桥梁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外观检查,材质状况与状态参数检测(混凝土强度、碳化深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锈蚀电位、裂缝深度、支座),几何形态参数检测(桥面线型),桥梁静载试验(全桥3孔均做)、动载试验(全桥3孔均做)、桥梁承载能力评定(全桥3孔均做)等。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及地市相关规范、标准。 服务标准:检测应符合《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233-2015)、《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城市桥梁检测技术规程》(DBJ41/Tl 27-2013)、《公路桥梁水下构件检测技术规程》(T/CECS G J56-2019)和《城市桥梁水下构件检测技术规程》(T/CDSA 600.3-2023)的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桥梁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及地下工程(城市桥梁检测)专项检测机构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中的格式,投标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3月24日 至 2025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地点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服务中心 | |||||||||||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交通路408号 | |||||||||||
联系人:袁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88号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采购公告相关附件:采购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