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仓储项目MEC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发展局以2307-500101-04-01-31533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66%和34%,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ME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重庆市万州区。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浅圆仓24座(单仓跨度27.5米)、平方仓3栋及配套所需的运粮、输粮、储存相关设备及全套自控等辅助系统(MEC)。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42404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7671.594234万元
2.4招标范围:提供24座大豆储备浅圆仓及3栋平方仓所需的机械、电气、自控(简称MEC)安装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图纸规定范围内的浅圆仓输送设备、除尘系统、空压系统、轴承测温系统、浅圆仓作业自动控制系统,配合土建单位预留、预埋、洞口封堵等配合工作,配合防分级系统的深化设计,根据深化设计完成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空载和有载调试、功能担保测试以及验收,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缺陷责任期内及期后进行的所有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备制造周期120天,设备安装及系统空载联合调试9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6日(实际设备安装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联合体其中一方须为主要设备(气垫皮带输送机、多点卸料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全部或部分设备生产厂家,另一方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4)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联合体牵头方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 投标人应提供核心设备(气垫皮带输送机、多点卸料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除尘器、闸阀门)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供应设备签订的授权函。
3.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书确保投标文件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 仅接受设备原厂商生产的产品,不接受代工、联营合作及贴牌等方式生产的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原厂产品承诺书”。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港区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
联系人: | 马力 | 联系人: | 谭海峰、张振威、赵蕊、胡雪薇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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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010-******-290、302、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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