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标段/包名称:******有限公司2025年度淮南处等营运单位养护监理服务项目01标段
标段/包编号:FW******0264/01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评标时间:2025-03-27 14:48:04
公示开始时间:2025-03-28 17: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3-31 17:00:00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
******有限公司2025年度淮南处等营运单位养护监理服务项目01标段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有限公司2025年度淮南处等营运单位养护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5JFABZ00482)01标段招标评标工作已于2025年3月27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 | ******.00 | ******.00 |
综合得分 | 94.42 | 93.69 | 93.56 |
投标人业绩 | 1.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合肥段第一驻地办 2.S210丰乐大道全椒段接合宁高速公路互通工程施工监理 3.G40沪陕高速公路合肥至大顾店段改扩建工程第一驻地办 4.G3京台高速公路双堆集互通立交工程施工监理 5.G105太和桑营至三角元段改建工程(双浮至三角元段)施工监理 | 1.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第JL-1标段 2.南充过境高速公路广(元)南(充)至南(充)广(安)段 3.沪渝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驻地办GXJ02 4.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颍上至临泉段工程监理第三驻地办YL-J03 5.阆中至营山高速公路施工监理LYZDB1标段 | 1.容桂外环路(上涌河路段)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2.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施工监理 3.佛山市顺德区南国东路延伸线工程施工监理 4.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项目(公路引桥及接线段)施工监理 5.顺德水藤龙威材料城路口立交改造工程 6.合肥市2024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监理1标段 |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 | 贾淳忠 高级工程师 监理工程 师(公路工程)证书编号:JGJ****** | 吴奇伟 高级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 证书编号:JGJ****** | 周国防 高级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 证书编号:JGJ****** |
个人业绩: 1:G3京台高速公路双堆集互通立交工程施工监理 2: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江淮沟通段G3京台高速中派河大桥改建工程 3:贵州省盘县至兴义高速公路 | 个人业绩: 1: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颍上(南照)至临泉(皖豫界)段 2:思茅至澜沧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第3监理合同段 3: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贵州境思南至遵义段 | 个人业绩: 1.阜阳管理处2024年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蚌埠管理处2024年度养护工程监理服务 ******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2024年度养护工程监理服务 |
二、否决废标情况
无。
三、公示期:2025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31日
四、其他: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联系电话:0551-******、0554-******。
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投诉,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太平湖路98号,电话:0551-******。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第1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270
项目负责人:贾淳忠
项目负责人证书:************13
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格: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总监资格: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其他事项:
第2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270
项目负责人:吴奇伟
项目负责人证书:************36
资格能力条件:高级工程师 交通部监理工程师 JGJ******
其他事项:
第3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270
项目负责人:周国防
项目负责人证书:************10
资格能力条件: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