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农村局 (采购人名称)的 桑植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桑植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桑财采计【2023】097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CT2023-F045号
4、采购项目预算:427.3864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包一:合同签订后,表层样点外业调查及采样工作须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包二:中标样品流转制备供应商确保收到土壤样品后15天内完成样品制备流转。全部样品制备流转须于2024年3月完成。
包三:样品测试供应商确保收到流转的样品后15天内完成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及结果上报工作。未通过质控验收的测试化验批次样品需在10天内完成土壤样品重检及结果上报工作。全部样品检测须于2024年3月完成。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t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 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包一 | 表层样点外业调查及采样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106个 | 141.568万元 | 141.568万元 |
包二 | 表层样品制备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106个 | 35.42万元 | 35.42万元 |
剖面样品制备 | 504个 | ||||
包三 | 表层混合样品测试化验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106个 | 250.3984万元 | 250.3984万元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详见外网公告,每日09时00分到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省工程、政采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入口→CA登录”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如有问题请联系QQ:******23)。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详见外网公告 (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详见外网公告(北京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代理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黄柏玉
2、电话: ******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农村局
(2)地 址: 桑植县澧源镇
(3)联系人: 黄柏玉
(4)邮 编:427100
(5)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招******有限公司
(2)地 址:******设计院内(二楼)
(3)联系人: 向先生
(4)邮 编:427000
(5)电 话: ******
(6)电子邮箱: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