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平安城市补点扩面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3-18
采购人(全称):******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辰溪县平安城市补点扩面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平安城市补点扩面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辰财采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6、项目负责人:谭治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52275.00元
合同金额大写:玖拾伍万贰仟贰佰柒拾伍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
包1 | ******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 详见合同内容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详见合同内容 | 1 | 批 | 详见合同内容 | 952275.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详见合同附件;
履行期限:详见合同附件;
地点:******公安局;
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合同订立时间:详见合同附件;
九、合同主体
******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何翠民
委托代理人:王俊
电话:******
******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治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其他补充事宜:详见合同附件
附件: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