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台安县桑林镇盛和畜牧养殖场(二场)作出如下公示:
项目名称:台安县桑林镇盛和畜牧养殖场(二场)年出栏156万只肉鸡养殖新建项目
竣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如调试期内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试期将自动延长至12个月(至2026年3月19日)。
公众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可采取评论、电话反馈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