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498,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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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498,000.00 元 | 1(件) | 498,0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5-03-27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3-27 17: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附件
-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按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为实施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利润、税费等包干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釆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供应商提交成果验收通过国家级核查确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将委托费用一次性全部支付给乙方。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冬雪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资源局
- 联系人:陶老师
- 联系电话:******
附件:
挂网稿-渝中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doc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