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金塔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暨乡村振兴综合建设-盐碱地改良
酒泉金塔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暨乡村振兴综合建设-盐碱地
改良公开招标公告
金塔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15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FCG-2025-30号
项目名称:酒泉金塔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暨乡村振兴综合建设-盐碱地改良
预算金额:200.00(万元)
最高限价:200.0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土壤调理剂固体型(粉剂或颗粒),类型为矿物源或化学源,符合NY/T3034-2016《士壤调理剂通用要求》;有机水溶肥符合NY/T3831-2021《有机水溶肥料通用要求》。其中:调理剂采购150万元、有机水溶肥采购50万元,并赴项目区开展相应产品的盐碱地改良技术指导与托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后);(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缴纳凭证;(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取得省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3-22至2025-04-15 09: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售价: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15 09: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4-15 09: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jtx/index2.html
②信用中国”网站:******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塔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金塔县金塔镇上杰村五组7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9号疏勒家苑1号楼2-17-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颉鸿杰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