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澧水河城区段两岸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植县澧水河城区段两岸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全过程咨询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桑发改审批〔2024〕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桑植县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国债及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桑植县市政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服务、施工图设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和工程检测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桑植县澧水河城区段两岸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全过程咨询
2.2项目地点:桑植县澧源镇
2.3项目概况:
2.3.1土石方工程:破除水泥路面基层 4688m2,挖土方及外运6664.28m3,外借土方回填 53419.39m3,片石回填 3285m3,碎石回填2893m3.
2.3.2道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 22693m2,道路结构 13190.91m2:
2.3.3人行道(石灰土\水泥混凝土 C20\6cm 透水砖面层)2094.9m2:花岗岩侧石(50*12*35cm)1860m2、花岗岩平石(100*25*12cm)1260m2:垃圾箱 24 个,止车石 69 个;石护坡 92m3,石台阶 68m3,排水沟、截水沟 1450,混凝土挡墙 1662.5m3;
2.3.4交通标牌标杆、信号灯设施及基础:标志(4.8x2.4m)2 套;标志(2.4x0.87mx1块)7套;单柱式标志(0.8m*2块)4套;组合标志(圆形Ф1mx2块)6 套;组合标志(圆形1.0m+Δ(L)0.9mx(h)0.779m)8套;组合标志(牌面:圆形中1.2mx2块)2套;标志(牌面:A(L)0.9mx(h)0.779m)4套;标志(□0.8m)2套;人行道信号灯及标杆8套;交通信号灯及标杆3套:单门智能交通信号控制机1台;交通标线标识: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和人行横道线(斑马线)612.35m2,地面图标、箭头等其他标线 147.07m2;中心隔离护
栏 ******检察院前坪(含破除原水泥路面和基层水泥混凝土 600m2;围墙护栏及大门安装)
2.3.5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管道及开挖回填(DN300给水主管1390.77m\地上式消火栓 14 套\砌筑给水排气井 37 座)、污水管道工程及开挖回填(HDPE 多肋加强管 DN400 长度 28m\HDPE 多肋加强管DN600 长度 1362.49m\混凝土污水沉泥井和跌水井 57 座)、雨水管道工程及开挖回填(II 级混凝土管 d800 长度 106.05m\II 级混凝土管d1000 长度 936.47m\II 级混凝土管 d1200 长度 144.23m\II 级混凝土管 d1350 长度 204.02m\混凝土雨水沉泥井和检査井 35 座\砖砌双偏沟式雨水口 58 座)
2.3.6绿化工程:绿化工程:红冠红枫 65 株;灌木 364 株;铺种草皮 880m2;树池砌筑 1080m 等。
2.3.7路灯、燃气和电缆沟等安装工程:LED 路灯及混泥土基础 49套;四通手孔井4座;铜芯电力电缆敷设 1480m;电缆导管2845.5m;路灯成套箱式变压站及基础1套;PE 燃气管及其开挖回填 1380m;电缆沟(断面尺寸:1500*1000mm,厚度 300mm)1362.15m
2.3.8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731.6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229.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8.46万元,预备费143.52万元。
2.4服务期限:服务期暂定365天(日历天),实际服务期从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日期开始计算,至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和结算审核完成为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其他)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相关规范文件要求进行。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
1、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2、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3、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4、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建立完善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工程文件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工程文件资料,并按项目的统一规定标识,完整存档;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组织检查承包人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事故隐患;6、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内容。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1、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和配合财政预算评审。
(1)根据审过的施工设计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配合业主完成预算评审工作。
(2)配合业主完善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
(3)施工总承包单位合同文件中关于造价部分的条款拟定。
(4)按地方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要求支付第三方预算评审费用。
2、施工过程造价管理。
(1)依据整体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工程资金用款成本分析报告,为业主方资金方面的决策提供依据。
(2)每月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进行动态的成本分析。
(3)合约管理,动态跟踪合同管理,协助业主方及时签定补充合同或协议,形成合同管理台账。
(4)支付管理,每月根据现场核定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造价,审核工程进度款,形成进度款支付台账。
(5)设计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对签证变更进行核算,报业主批准决策,形成变更签证管理台账。
(6)索赔管理,协助业主方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并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我司专业顾问的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势,实施包括对总包、指定分包的索赔或反索赔,最大程度地保护业主方利益。
3、项目结算审核和配合财政结算评审。
(1)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洽商、有关索赔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审查由各单位编制和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对竣工结算文件的依据性进行审核。
(2)提供工程缺陷的造价评估及扣款意见。
(3)对项目造价进行后评估分析,并提供造价指标分析及造价控制效果分析报告。
(4)按地方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要求支付第三方结算评审费用。
1、全过程项目策划:根据业主需求,协助业主进行项目的整体策划工作,配合进行前期经济、成本测算,财务税务分析,明确项目的设计限额标准,同时编制设计任务书、项目整体进度计划表等。
2、计划统筹管理:根据业主要求,统筹项目的整体进度安排,合理编制项目各专业的进度计划表,并落实具体各项工作安排,跟踪各专业的工作进度,对进度的延误及时进行纠偏。
3、勘察管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初设阶段协调设计单位出具初勘任务书,并督促地勘单位按时按质提供初勘报告;施工图阶段协调设计单位出具详勘任务书,并监督地勘单位现场勘察作业,督促地勘单位按时按质提供详勘报告。
4、设计管理:督促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及业主方的相关标准要求,按照节点计划按时按质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满足限额设计要求;协助业主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图会审,同时可对设计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
5、招标采购管理:协助业主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关于总价控制、单价调差、赔偿条款等方面进行细致分析,有效规避业主的风险,避免后续的纠纷,有效保障项目的快速推进。
6、报批报建管理:配合业主完成与服务内容相关的报批报建工作,包括方案报规,图纸报审,概算财评、各相关证件办理等服务。
7、合同管理:协助业主方进行合同台账管理,合同履约质量管理,合同付款进度计划统筹与管理,合同付款资金计划,合同变更管理等。
8、现场实施管理:协调组织召开各类技术方案论证会议,监控项目工程进度,进行现场管理,及时有效地协调解决现场突发技术问题和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任务。
9、参建单位管理:协调管理现场各参建施工单位,处理好各参建单位施工工序、施工界面划分等问题。
10、验收管理:编制竣工验收计划及专项验收计划,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初步验收,督促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各协作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汇总各单位资料,组织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检测服务:依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开展项目施工中的原材料、构配件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 /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需同时具备道路工程专业乙级、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③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材料专项资质,新旧资质过渡期遵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法【2024】110号)执行,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R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R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起)不少于/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至少以下一项执业资格:①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如分级,应为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②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③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④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拟任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② 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允许在张家界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需获得在建项目单位同意的证明);③ 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则为一级)。④拟任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⑤检测负责人(由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须明确监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牵头人仅为一家独立法人单位,不允许2个或以上独立法人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2家单位联合承担。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④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3月21日起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1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44-******。
9. 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如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面问题,请与相应计价软件公司咨询;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方面问题,请与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桑植县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有限公司
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 地址:桑植县文明西路(安监站后建委大院最东侧三楼)
邮 编:427100 邮 编:427100
联 系 人:周先生 项目负责人:吴道珍;专职人员:向彪、刘春生
电 话:******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