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sxcs******
首次公告日期:2025-03-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file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条-4“明确本项目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更正为:“明确本项目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除此内容修改外,其他内容均不变,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filename#null
更正日期:2025-03-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条相关规定,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此项更正所涉及的内容实质上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开标时间不顺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本级
地址 :灵寿县人民西路84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 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高柱南路30号尚峰云筑(二区)
联系方式 :贾少甫、张慧芳、刘利强 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少甫、张慧芳、刘利强
电话:0311-******
五、附件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sxcs******
首次公告日期:2025-03-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file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条-4“明确本项目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更正为:“明确本项目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除此内容修改外,其他内容均不变,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filename#null
更正日期:2025-03-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条相关规定,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此项更正所涉及的内容实质上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开标时间不顺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本级
地址 :灵寿县人民西路84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 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高柱南路30号尚峰云筑(二区)
联系方式 :贾少甫、张慧芳、刘利强 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少甫、张慧芳、刘利强
电话:0311-******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