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HSDL******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规格要求 |
2025年度乐清市委托第三方开展国家卫生市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服务 | 250000元 | 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获取方式:
各供应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双休日除外),准备好报名资料发至******。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 09:30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乐清市双雁路508号三楼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4月1日 09:30
九、磋商地点:乐清市双雁路508号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并装订成册:
1、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方可领取磋商文件。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报名时,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不做审查,最终以投标时审查的结果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7-******
******有限公司
地点:乐清市双雁路508号三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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