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就镇海区澥浦镇2025年度农业小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属于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镇海区澥浦镇行政辖区内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农田整理(含复耕)、农田道路、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及修复、五水共治、清水清淤河道治理、绿化等零星工程(单个项目按中标价下浮后金额60万元以下),最终以澥浦镇农旅办签发的《小型项目任务单》中的内容为准。项目所属期内累计限额为380万元,累计金额接近380万元时,采购人有权适时中止合同且保留另行招标的权利。
单个项目工期要求:具体以各任务单约定为准。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采购人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累计施工费用达到380万元。
最高限价:本次限价为380万元(结算造价),合同价按采购限价进行签订[具体以实际单个项目结算累计金额为准,如累计费用达到(或接近)上述金额时,采购人以书面通知明确本项目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资质于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打印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员:1名且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投标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提供承诺书。招标代理机构在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4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0 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 100 元系统使用费。
4.4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5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6 不同投标单位若出现 IP 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的情形,以阳光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为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 4 万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5年3月31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月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ome),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 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 14)三楼),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73/),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4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5 如初次投标,详见(******/home)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委员会(******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0574-******
******有限公司
******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联系人:沈朝伦、徐建宁、倪琦磊
联系方式: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