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建设************建设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局午桥华府潘村B区安置项目-供配电工程EPC项目
2、项目代码:2018-410311-93-01-076927
3、招标编号:洛龙建招2025-011
项目编号:洛龙工施招标(2025)0010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政采公开-2025-8
4、项目概况:潘村 B 区安置小区位于洛阳市洛龙区,东临忠义街,南临政和东路,************居民总户数 1788 户。总建筑面积 298117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88171.7 ㎡,商业建筑面积 15200.5 ㎡,地下建筑面积 89723 ㎡。
供配电工程概况:
******居民配、2座公共配;
******居民配至楼层户表(含表及表箱),1座充电桩配。
(3)各配电室内高低压柜及基础。
本次招标包括本项目相关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检测、调试及验收等。
5、招标控制价: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750.123万元, 其中施工费2683.0530万元, 设计费67.07 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含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
8、招标范围:
本工程总承包(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该工程的报批报建、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检测、调试、验收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完成1788户的送电及相关移交工作。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
(2)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检测及管理工作;
(3)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附属设施的安装调试及相关拆除、恢复等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1788户送电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等工作。
9、工期:75日历天(完成设计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10、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书的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气(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3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递交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3月19日 至2025年03月26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10日09时2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八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设局
地 址:******服务中心503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学院路志新路8号
联 系 人:王晓亮
电 话:******
监管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洛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