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法医检验鉴定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CAZB******
四、 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AZB******
******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法医检验鉴定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15.32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法医检验鉴定设备一批。(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采购内容中的(★激光彩色打印机)必须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资料(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文件时间:2025年3月21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房间)。
3、购买文件方式
(1)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人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25年4月11日13:30前(北京时间)递交至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成安开标室(丽苑大厦14楼B房间)。
2、开标时间:2025年4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成安开标室(丽苑大厦14楼B房间)。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琪、贾凤徕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房间
2、采购人名称: ******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
联系人: 李承阳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高新园区小平岛路小平岛广场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