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已由龙发改发〔2024〕34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大庆市龙凤区。
2.建设规模:对龙凤区祥阁花园、学府花园、沿湖城小区等88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3.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强制标准。项目所在地电梯主管部门及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监督检验报告作为验收合格的必备条件。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期(天)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单部电梯控制价 |
QTCS0507G************ |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要求所示全部内容 |
2025年02月20日 |
2025年10月30日 |
252 |
1523 |
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则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如制造商电梯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资质的,可不用再单独提供电梯安装资质。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所投电梯制造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应具备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含但不限于授权代理协议和经销合同等)。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navPage=0) 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不得通过挂靠其他企业方式,以多家企业的名义参加投标。
7、不得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8、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0、其他要求:
(1)质保期:至少五年
(2)维保期:至少五年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预付30%,货到付款20%,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支付至合同额的90%。剩余10%中,3%为质保金,质保期到期后符合合同要求一次性返还;7%为维保金,维保金根据维保年限每年等比例支付。
(4)交货(工)/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5)电梯安装完成后中标单位需指导相关物业管理人员操作电梯。
(6)进入现场要先进行备案,报送方案要进行审批后施行。施工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00分至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5点30分;经业主同意并报物业备案后可调整工作时间。
(7)一个单元内两个电梯全更换的要一换一用,更换期间保证一台正常使用。
(8)由投标人自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轿厢装修、井道改造、基坑防水等),井道底坑有渗水的,做防水并达到井道防水要求。
11、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承诺书”格式填写,未给定格式的招标人自拟格式。
1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 年 01 月 25 日00时00分 至 2025 年 02月 08 日 00时00分。(5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 :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02月14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九、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十一、其他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萨尔图区经二街三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中科创业园A座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0459-******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市龙凤******建设局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