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 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 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点破云******有限公司辅拍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5年4月27日10时至 2025年4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淘宝网络司法拍卖******法院)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宜宾市翠屏区旧州组团D-03-01地块江北五金机电汽配城10幢6层21号房产,建筑面积:38.59㎡;[产权证号:宜宾市房权证翠屏区字第X00217034号,国土证号:宜市翠国用(2011)第12164号];设计用途:商业服务;房屋结构:钢混结构;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7.65㎡。
评估情况:评估价:149300元;起拍价:10451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特别说明: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3.有租赁,本院对上述资产不予带租拍卖,拍卖成交后本院依法以房屋现状交付;本次拍卖不包含其中可能存在的家具家电,仅拍卖房屋本身。本次拍卖财产物业欠费、水电气欠费不详,欠缴的物业费、水、电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4.多人合资竞拍的,需在2025年4月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资竞买申请书,授权参拍委托书,如未向本院提前提交上述材料,竞买成功后造成过户分配产权问题自行负责。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竞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 2025年4月20************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20******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本院现已委托四川点破云******有限公司******法院根据预约情况决定是否如期进行)咨询电话:四川点破云******有限公司,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至17:30,上述手机微信同号。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拍卖款项支付
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拍卖平台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平台技术咨询:400-******)。拍卖结束******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5月7************银行账户:************282(缴纳尾款请备注:(2024)川1502执恢1210号司法拍卖款)。
六、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相关完税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
拍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当事人后30日内(如遇特殊情况则延期交付),由本院或者本院指定的保管人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的,由此产生的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租赁的,由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占有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租金由承租人向买受人支付,租赁到期后由承租人与买受人协商处理,本院不负责交付。租赁到期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保证金后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平台咨询电话:400-******(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进行咨询)。标的物咨询电话:************法院监督电话:0831-******(该电话只接受对网拍平台、辅拍机构、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
******法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