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南京市2025年防汛消险项目栖霞区三江河入江段消险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3MWE6E8P | ******街道海政路50-24号 | 98(均分制) | ******.17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南京市2025年防汛消险项目栖霞区三江河入江段消险工程 施工范围:南京市2025年防汛消险项目栖霞区三江河入江段消险工程 施工工期:60天 项目经理:孟凡领 执业证书信息:鲁************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相业、邵凯、贾宏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收费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的执行,清单编制费按照控制价计算,金额339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机关)
******街道疏港路1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大学城学津路8号高创大夏B座805、806室
联系人:李凯华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凯华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