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宁县农村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第二批)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1日
项目概况:2024年新宁县农村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第二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金石镇金园商贸城C区4-7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28日 17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新宁财采计【2025】000029
2、委托代理编号:HYGJ-XNCG-******
3、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新宁县农村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第二批)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5、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00元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银行保函、电子增信方式等);
?支持预付款,预付款比例: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结算评审或审计结论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可选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所提供的银行保函、电子增信方式替代。
9、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号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 (元) |
1 | 2024年新宁县农村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第二批) | B****** | 具体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部分 | 1个标段 | ******.00 | ******.00 |
10、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日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人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业绩。经交(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交(竣)工验收证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查验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且无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4)拟任项目总工程师具有交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格式见附件1);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5)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另附电子文件:1份(电子文件应当为其证明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PDF,并标注供应商名称)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8 日 17 时******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金石镇金园商贸城C区4-7号2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二、三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二、三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大兴路1号
联系人:邓炜
电话:181 5282 8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金石镇金园商贸城C区4-7号2楼
联系人:郑芳
电 话:******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炜
电 话: ******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