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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辽中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招标公告

沈阳市辽中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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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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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辽中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3-18

   项目概况

沈阳市辽中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22-00015 项目名称:沈阳市辽中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1.现状研究与综合研判

深入分析乡镇现状用地情况、总体发展情况等内容,深入解读上位规划相关指导内容,研判发展重点及核心问题。

2.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

落实国家、省、市、区等上位规划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基础与发展趋势等,确定乡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定位,强化指标管控。

3.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与利用

充分衔接辽中区国土空间总体发展格局,构建乡镇全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确定开发保护的重要区域、节点,明确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整治修复的总体格局。

落实上位规划三线管控要求,科学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强化空间管控。明确耕地资源、林草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保护与利用空间保障及有效措施。确定镇村体系、村庄布局,推进镇村统筹发展、产业融合发展。

4.国土空间保障支撑体系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设施布局,构建区域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服务体系。

5.乡镇中心区功能布局与规划管控

合理确定用地结构与布局方案,确定绿地系统开敞空间、景观风貌、公服设施、基础设施等规划内容,划定“四线”,明确相关管控要求。

6.规划引导与近期建设

明确规划传导内容,做好规划近期项目安排,“按照统一建库标准,建设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逐级汇交。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

2.交付时间:中期成果时间: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提交中期成果;最终成果时间:5个月提交最终成果。

3.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的20%;中期成果确认后付合同款的30%;专家评审通过后付合同款的30%;取得批复并提交最终成果后付合同款的20%。

5.质保期:10年

6.规划成果

(1)规划成果包括:数据库、汇报演示文件、规划设计文本、规划图纸。

(2)专家论证。由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论证(论证费用包含在项目编制经费中,由中标单位支付)

7.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1.现状研究与综合研判

深入分析乡镇现状用地情况、总体发展情况等内容,深入解读上位规划相关指导内容,研判发展重点及核心问题。

2.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

落实国家、省、市、区等上位规划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基础与发展趋势等,确定乡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定位,强化指标管控。

3.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与利用

充分衔接辽中区国土空间总体发展格局,构建乡镇全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确定开发保护的重要区域、节点,明确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整治修复的总体格局。

落实上位规划三线管控要求,科学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强化空间管控。明确耕地资源、林草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保护与利用空间保障及有效措施。确定镇村体系、村庄布局,推进镇村统筹发展、产业融合发展。

4.国土空间保障支撑体系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设施布局,构建区域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服务体系。

5.乡镇中心区功能布局与规划管控

合理确定用地结构与布局方案,确定绿地系统开敞空间、景观风貌、公服设施、基础设施等规划内容,划定“四线”,明确相关管控要求。

6.规划引导与近期建设

明确规划传导内容,做好规划近期项目安排,“按照统一建库标准,建设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逐级汇交。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

2.交付时间:中期成果时间: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提交中期成果;最终成果时间:5个月提交最终成果。

3.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的20%;中期成果确认后付合同款的30%;专家评审通过后付合同款的30%;取得批复并提交最终成果后付合同款的20%。

5.质保期:10年

6.规划成果

(1)规划成果包括:数据库、汇报演示文件、规划设计文本、规划图纸。

(2)专家论证。由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论证(论证费用包含在项目编制经费中,由中标单位支付)

7.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1.现状研究与综合研判

深入分析乡镇现状用地情况、总体发展情况等内容,深入解读上位规划相关指导内容,研判发展重点及核心问题。

2.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

落实国家、省、市、区等上位规划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基础与发展趋势等,确定乡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定位,强化指标管控。

3.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与利用

充分衔接辽中区国土空间总体发展格局,构建乡镇全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确定开发保护的重要区域、节点,明确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整治修复的总体格局。

落实上位规划三线管控要求,科学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强化空间管控。明确耕地资源、林草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保护与利用空间保障及有效措施。确定镇村体系、村庄布局,推进镇村统筹发展、产业融合发展。

4.国土空间保障支撑体系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综合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设施布局,构建区域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服务体系。

5.乡镇中心区功能布局与规划管控

合理确定用地结构与布局方案,确定绿地系统开敞空间、景观风貌、公服设施、基础设施等规划内容,划定“四线”,明确相关管控要求。

6.规划引导与近期建设

明确规划传导内容,做好规划近期项目安排,“按照统一建库标准,建设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逐级汇交。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

2.交付时间:中期成果时间: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提交中期成果;最终成果时间:5个月提交最终成果。

3.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的20%;中期成果确认后付合同款的30%;专家评审通过后付合同款的30%;取得批复并提交最终成果后付合同款的20%。

5.质保期:10年

6.规划成果

(1)规划成果包括:数据库、汇报演示文件、规划设计文本、规划图纸。

(2)专家论证。由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论证(论证费用包含在项目编制经费中,由中标单位支付)

7.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满足《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8日13时40分至2025年03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解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确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资源局辽中分局 地  址: ******街道东环街5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2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金凤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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