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ZGA030009-202501-01
一、招标概况
秭归县城至九里安全通道初设初勘服务于2025年02月27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元/%) | ******.33 | ******.00 | ******.00 | |
质量目标 |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 |
履约期限(天) | 2025年4月10日前勘察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所有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文件 | 2025年4月10日前勘察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所有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文件 | 2025年4月10日前勘察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所有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文件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A******7;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B******6 |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A******9;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B******6 |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A******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B******5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 |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汤军军,职称证,****** | 施超然,职称证,E******00333A | 高伟瑞,职称证,****** |
设计分项负责人 | 王豹,职称证,P******6、刘亮,职称证,E******8 | 刘扬,职称证,E******00392A、胡江巍,职称证,E******00141A | 饶维,职称证,******、李波,职称证,118011 | |
勘察分项负责人 | 吕涛,职称证,******2901 | 范文龙,职称证,E******00324A | 邱鹏,职称证,******2256 | |
造价人员 | 唐娅,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建[造]******012908 | 胡达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建[造]******002318 | 方福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建[造]******034085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有限责任公司 | S242长阳县大堰乡绕镇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 122.68 | 汤军军 | ||
S457兴山县高桥乡绕镇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 130.81 | 汤军军 | |||
******有限公司 | S287点军区土城至夷陵区三斗坪公路工程(夷陵区段)勘察设计 | 603.41 | 施超然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5年03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第一信封评审 ******委员会评审,6家投标单位均通过第一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评审,******有限公司设计分项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其余5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评审,对5家投标单位的技术建议书、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内容进行详细评审。 二、第二信封评审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不通过初步评审审查,其余3家投标单位均通过第二信封初步******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朱骏方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白伟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3月21日 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24日 17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秭归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有限公司
电话:******
3.行业主管部门:秭归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