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台市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弶港片区)土壤理化性状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6.8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实施期进行表层土壤采样监测(0-20cm)。按要求在项目区每100亩布设1个表层土壤理化性状监测点,共计195个。2025年5-7月及2025年11月-2026年2月分2次对项目区土壤进行采集、制备、检测,第2次采样时对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符合性进行现场勘察,结合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以GB/T33469-2016为依据,针对性选择相关指标,对项目区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分别评定4个项目区平均耕地质量等级。检测指标包括:pH、阳离子交换量、全盐量、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铁、全铁、粒度分析(机械组成),其中10%的样品进行土壤容重、重金属(总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铬)检测。2次采样的点位一致,每次采集土壤样品195个,合计采集、制备、检测土壤样品390个。
样品采集前须按照项目实施等相关要求,提前布设好采样点位。土壤样品采集应严格遵照土壤农化样品采集规范要求,采用梅花法(样品采集点位不少于5个)或蛇形法(样品采集点位不少于7个)混点采样,采样深度0-20cm。采用专业土壤采样器(重金属检测点位杜绝采用金属采样器)进行采样,采样时需清除地表杂物,避开堆放过肥料的地块,样品采集数量满足样品制备、检测和留样要求。每个采样地块要求拍摄1张显示******农村局认可)参加。
土壤样品要求制备一式两份,并贴上标签,样品采集、制备、检测过程中,服从采购人的质控管理,中标单位须保证样品检测质量,如不达标,采购人有权要求重新检测并追究相关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东台市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弶港片区)结束,按要求完成土壤样品采集、制备、检测和调查评价工作,并提交纸质检测报告和耕地质量评定结果(包含电子文档),及相关附件材料。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21日08时至2025年3月28日18时,上班时间联系杨女士领取纸质或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联系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地点:东台市广场路6号1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台市广场路6号1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地 址:东台市广场路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金海广场702室
联系方式:杨女士******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采购单位),杨女士(代理单位)
电话:******,******
******农村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