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CY2404G091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新区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冷库及公区装修工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冷库及公区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分为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利民开发区LM05-C-06-01-01、LM05-C-06-01-02地块以东,珠海西路以南,哈伊公路辅路以西,规划44路以北;地块二位于利民开发区LM05-C -06-01-03地块以东,规划44路以南,哈伊公路辅路以西,LM05-C-06-01-05地块以北 。
2.3建设规模:******消防、采暖、电气等;公区装修工程招标范围:公区部分精装修工程、配套电气、水暖工程等全部工程项目。
2.4计划工期:2025年04月15日—2025年07月15日,总工期92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其中:招标控制价为:******.13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须提供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以上人员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同)均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84/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18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4.2凡有******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27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2)投标承诺;(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营业执照;(7)资质证书;(8)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3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招标四部******73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
7.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 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3投标期间,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9.4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ome查询结果为准);
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6本项目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10.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139号
联系人:齐玉琳
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日 期: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