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湖海绵湿地公园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王家湖海绵湿地公园已由******管理局以《关于王家湖海绵湿地公园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5﹞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海绵城市专项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建筑工程、绿化工程、铺装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电气工程、水体工程、海绵工程、景观小品工程等;
2.2建设地点:位于金凤区正源街以东,北临沈阳快速路,南至团结路,西至万安巷;
2.3计划工期:26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一标段: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凤鸣海绵驿站建筑及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铺装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景观水体工程、海绵工程、景观小品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含以上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具备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城市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9号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汇融中心A座九楼
邮编:750001 邮编:750001
联系人:马佳 联系人:徐悦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