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PGK2024-048
二、项目名称:******管理局2025-2026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年12月20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钱交通
2、地 址:******街道江滨东路47号1楼
五、基本情况
******管理局2025-2026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PGK2024******管理局2025-2026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在金华************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曹某某),以上2家公司被认定投标无效,该项目也因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
******************有限******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复印件,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第(一)款: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2023〕7号)中《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34项
七、处罚结果
******有限公司罚款10943.04元(采购预算金额千分之十)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财政局
2、联 系 人:赵国兴
3、联系电话: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