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HJYZX[202503]001号-1-1 | HJYZX[202503]001号-1 | 560000 | 560000 |
2 | HJYZX[202503]001号-1-2 | HJYZX[202503]001号-2 | 200000 | 200000 |
3 | HJYZX[202503]001号-1-3 | HJYZX[202503]001号-3 | 240000 | 240000 |
4 | HJYZX[202503]001号-1-4 | HJYZX[202503]001号-4 | 200000 | 200000 |
5 | HJYZX[202503]001号-1-5 | HJYZX[202503]001号-5 | 100000 | 100000 |
6 | HJYZX[202503]001号-1-6 | HJYZX[202503]001号-6 | 100000 | 10000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4质保期:18个月,(眼底照相机3年)
5.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本项目共划分6个包段,分别为:第一包段:麻醉机;第二包段:数字化脑电图;第三包段:高清宫腔镜;第四包段:眼底照相机;第五包段:光子治疗仪;第六包段:食道调搏仪。
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个人明细等(响应文件中均需要求提供),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3.6供应商若是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若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开启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 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自下达解密命令起45分钟),逾期上传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需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入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流程参见系统中“组件下载” “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流程投标人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