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玉溪市某单位遴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特色文化园区设计及建设招标代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VGBXAL-F4014
三、项目概况:
(一)具体项目:某单位法治文化园、廉洁文化园、传统文化园、安全文化园的设计招标服务和廉洁文化园建设招标服务工作。
(二)服务范围:接受招标人委托,完成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招标组织、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所有与招投标相关的工作。
(三)费用投资:合计14万元,其中法治文化园、廉洁文化园、传统文化园、安全文化园的设计造价费用不超过4万元,廉洁文化园建设费用不超过10万元。项目代理招标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四)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
(五)开评标地点:云南省玉溪市。
四、选取原则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从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保密规定,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或承诺;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招标代理业务。
(四)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五)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登记。
(六)报价人按照项目概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价,报价文件包括:
1.报价函及报价明细(加盖单位公章),取费标准文件文号等;
2.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近三年经济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证明或承诺书;
5.项目负责人2024年4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7.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
8.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成功的证明截图或已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
9.近三年完成文化建设方面招标代理服务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资格预审
(一)递交资料时间、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3月21日12时00分
2.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12时00分
3.递交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4.递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或邮寄等其他方式。
说明:申请材料递交时间为上午08:30-11:50,下午14:40-17:5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三)递交预审资料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最近三年不少于1份同类合同业绩(复印件)。
6.招标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密制度。
7.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资料。
(四)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封面上注明“XXXX公开招标代理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页号,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胶装),每页有页码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材料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现场递交至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五)资格预审方法及结果判定: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按照本公告要求的申请材料和资格要求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均允许参加投标。
(六)结果告知:我单位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申请人需要具备在玉溪市红塔区组织开标、评标的能力,便于我单位参与相关工作。
3.具备文化建设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