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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公路应急中心(海宁市公路应急保障基地)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海宁市公路应急中心(海宁市公路应急保障基地)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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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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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公路应急中心(海宁市公路应急保障基地)提升改造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公路应急中心(海宁市公路应急保障基地)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省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盐官镇G525与井泉路口南现公路养护中心内

2.2 建设规模:包括现有传达室、食堂、业务用房、应急设备储备用房室内改造装修,涉及建筑面积约1875.95******消防给水管网增设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135万元;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5324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未被“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未被限制投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21日至2025年410900分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 111.1.30.163:8085/TPBidder/)”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col/col******50/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 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址:海宁市******街道紫微大厦1801室

编:314400                                  编:314400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人:任先生

 话:0573-******                          话:0573-******

 真:       /                               真:       /   

  

 

监督部门: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73-87289879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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