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有限公司化验试剂采购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HCG2025-027
******有限公司化验试剂采购
3.预算金额:200000元
4.最高限价:200000元
5.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试剂采购数量全部供完为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第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1.时间: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17:00时止。
******集团网站该项目公告附件处自行下载。
3.方式:在上述地址自行下载,不提供纸质询价通知书。
4.申请获取询价通知书后须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将下列文件资料扫描后发至邮箱******。
4.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附件4);
4.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4.4.供应商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询价活动的,将被拒绝。
5.售价:免费。
提示: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时间、地址获取询价通知书,视为依法获取询价通知书。否则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已依法申请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根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予以认定。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开启时间和地址
1.时间:2025年3月21日14:3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拒收;采用邮寄方式的,则按邮寄相关要求提交。
2.地址:******集团1楼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询价公告、询价通知书有疑问的,在2025年3月20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荣昌路东道35号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荣昌大道华昌大厦8楼
项目联系人:李梦欢
项目联系方式:******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荣昌大道35号
联系人:夏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
文件下载:******有限公司化验试剂采购
2025年3月18日
特别提示:
本项目允许邮寄询价响应文件。采用邮寄询价响应的供应商应在2025年3月21日12:00时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浙江省龙游县荣昌大道华昌大厦******有限公司,收件人:李梦欢,收件人联系电话:******。采用邮寄询价响应的供应商应确保邮递员将邮寄的响应文件当面送达至收件人签收,如未当面送达收件人签收的或送达的响应文件破损等的,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