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
3、投标公司的服务司机必须与投标公司签订合同,不得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司机应当具备驾驶服务车辆的相应的驾驶资质。投标公司应承诺服务司机近三年内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参加投标车辆除具备《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保险外,还应具备承运人责任险和三者险。
5、此项目服务期2024年9月7日至2026年10月12日,年服务费292000元,不足一年按实际天数计算。
6、车辆在租赁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年审、接受定期检查及其它经招标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的,中标单位应有同等或以上条件机动车辆,确保我单位通勤车辆不因各种因素中断。在维修保养、年审结束后换回原使用车辆。中标单位车辆遇车辆机械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中标单位应及时调派应急救援车,保证不影响采购方职工上下班。因救援车辆到达不及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赔偿。
7、成交供应商如需更换车辆或驾驶员,所更换车辆或服务司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与所更换车辆及服务司机相当条件,且必须提前告知,经我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项目名称:大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通勤客车服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按服务方案优劣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竞采最低限制:¥291500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庆新北街113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7-16 14:38:27
报名结束时间:2024-07-19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7-16 11:38:27
采购编号:HLJGCYC************315
采购单位:大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