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框架协议供应商信息一栏表
项目编号:WHSL-FW-2025-1010
******街道、社区零星维修服务
计划备案单号:420103-2025-00163
第1包已签订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
编号 | 供应商名称 | 入围单价 | 地址 | 联系方式 | 入围产品信息/入围服务内容 |
1 | ******有限公司 | 91.00% | 新长江CBD写字楼A座 | ****** | ******街道、社区零星维修服务,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
2 | ******有限责任公司 | 90% | 武汉市江汉区常展里103号(原井南路18号)1栋 | ****** | 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
3 | ******有限公司 | 96% |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常宁里特1号台银大厦1栋2单元21层2105室 | ****** | 完成采购人提出的维修内容 |
4 | ******有限公司 | 97% | 红旗渠路新华家园1期5栋601 | ****** | 响应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服务内容需求 |
5 | ******有限公司 | 97% | 唐家墩路菱角湖万达广场A3单元2312室 | ****** | 1、所有维修项目需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方案要求及现行施工规范要求,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委托的项目提供总承包服务。维修所需建筑材料应由采购人负责人认可后方可使用,如因使用的材料质量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2、按照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实施维修项目。供应商在服务中须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有),因未按规范施工导致的损坏或修复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服务期内,无论维修量大小、难易,一旦采购人安排项目实施,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人维修任务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紧急情况要确保1小时内到场。2天内报出书面维修方案和清单费用,在维修方案获得采购人批准后立即开始实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和验收,逾期则按100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金。4、供应商须保证在资质范围内对采购人的日常维修工程提供服务,并保证施工人员的专业性,对工程的实施负全部责任。 |
特此告知
2025-03-21 15:26:06